关于将“国家安全教育”课程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
添加时间:2023-06-09 18:37:15 作者:常亮 编辑:范斌 来源: 浏览次数:1242
各学院:
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《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》的通知(教材〔2020〕5号)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内教材字〔2021〕29号)精神和要求,学校决定将“国家安全教育”课程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,设为通识教育必修课程,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。
一、开课学期及学生范围
课程在春季学期、秋季学期循环开课。2023年秋季学期要求2020级、2021级、2022级、2023级所有本科生、专科生修读。2024级及以后学生按照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。
二、课程开设的目标
课程重点围绕理解中华民族命运与国家关系,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。系统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,理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,树立国家安全底线思维,将国家安全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,强化责任担当。
三、课程主要内容
(一)总论
主要包括:国家安全的重要性,我国新时代国家安全的形势与特点,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、重点领域和重大意义,以及相关法律法规。
主要学习: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,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,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,坚持人民安全、政治安全、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,坚持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,坚持科学统筹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,以政治安全为根本,以经济安全为基础,以军事、科技、文化、社会安全为保障,健全国家安全体系,增强国家安全能力。完善集中统一、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,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。
(二)重点领域
主要包括:政治安全、国土安全、军事安全、经济安全、文化安全、社会安全、科技安全、网络安全、生态安全、资源安全、核安全、海外利益安全以及太空、深海、极地、生物等不断拓展的新型领域安全。
主要学习:国家安全各重点领域的基本内涵、重要性、面临的威胁与挑战、维护的途径与方法。
四、课程开课学院及开课方式
课程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课,课程设置为1学分,32学时。马克思主义学院要鼓励相关领域专家、思政课教师、相关学科教师,发挥专业特长,参与到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建设中,尽快形成专兼结合的国家安全教育师资队伍。鉴于目前的师资情况,可暂时采取线上课程的方式开展教学,按照《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》的要求确定线上课程,明确考核方式和要求,确保在2023年秋季学期开课。
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
2023年6月6日